在读完本书的时候有两个疑问在我的脑海里回荡
- 如果明知道法律制度不完善,该如何司法与执法?
程序正义的前提是立法合理,法律制度一直处于发展之中,难免会有滞后性和漏洞。单纯从民众的角度,一定追求的是实质正义,而对于执法者和司法机关而言,维护法律的尊严又是他们的本职工作。这两个诉求在时空上会产生矛盾,例如药神里面是否要按照当时的法律来判处程勇,在正当防卫新法条未实施的时候该如何量刑。
法律条文是冰冷的,但在职的人是有心的。为了防止权力钻空子,似乎一切都应该按既定规矩办。在以往,经常有违背程序正义的情境发生,例如诱供逼问和非法取证,当然,在公开宣扬或者影视剧里这种手段对象通常是「脑门上印着罪犯」的反派。在这本书里,我的道德感亲和于严良这个角色,但理智又在告诉我坚持程序正义才能保护大多数人。
有点像是在法律界的电车难题,坚持程序正义当事人受到煎熬,法外留情又可能留下了权力漏洞未来伤害更多人。
- 利用罪犯的良心来揪出他在法律上是允许的吗?
判决罪犯通常需要人证,物证和口供,很多时候客观的物证难以保留,犯罪地点隐蔽没有人证,罪犯心理素质很高抵死不招,形成种种悬案。人是很复杂的生物,善和恶共生。骆闻的恶在于为了找到妻女直接杀害了很多人,善心又驱使他帮助朱惠如和郭羽掩盖杀人的真相。厉害的刑侦高手是可以在逻辑上直接锁定罪犯的,所欠缺的就是证据。
以前看过一个短片《老江湖》,范伟饰演的,印象里他是一个盗窃犯,为了救人去开保险箱,结果发现是个陷阱,当时的热评是「以善为饵,比恶更恶」,感触颇深。在当前或未来的法律里,是否会允许这种比钓鱼执法还要受诟病的取证方式呢?